利用视频、传真的方式,五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依法调解了一起当事人分处两地的离婚案件。
五河人刘某(女)与王某(男)因感情不和、纠纷不断,以致感情彻底破裂。今年7月,在外地打工的刘某请假来到五河县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由于王某远在浙江打工,无法及时应诉,而刘某假期有限,也不能久等。针对该案实际情况,承办案件的法官通过电话分别多次征求当事人意见后,拟写了离婚协议书,通过传真的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签字。为确保案件的真实、合法,法院利用网络视频,由双方当事人现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并传真回该院。
10月10日,双方当事人均拿到了法院的离婚调解书。